主题: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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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4/4/13 14:4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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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文化和旅游局:


根据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》(市场函〔2023〕24号)、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》(皖文旅秘〔2023〕139号),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有关工作,通知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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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发证时间

2024年4月15日至5月31日(工作日时间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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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发证地点

各市文化和旅游局

以考生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的“现居住地”划定资格证书发证所在地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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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发证时须核验的材料

(一)初试类合格考生:合格考生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或学信报告纸质版)、考试结果发布后的健康体检报告(或健康体检表)原件,供发证人员核验。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,取得毕业证书后,方可领取“导游资格证书”。

(二)加试类合格考生:合格考生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或学信报告纸质版)、原导游资格证书、考试结果发布后的健康体检报告(或健康体检表)原件,供发证人员核验。

领证人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,发证人员对核验材料复印件留存。委托个人代领的,需提供委托人的书面授权书、委托人和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。集体办理代领的,需提供领证单位介绍信(列名单等信息)、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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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要切实担负起导游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核验责任,认真做好验证比对,对所提交材料核验无误后,方可发证。

(二)要做好《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》、合格考生电子档案以及领证材料的存档工作,以便后续查询、验证。

(三)联系方式:

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,联系人:李承志,联系电话:0551-62999577,电子邮箱:565482716@qq.com。

省行政服务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,联系人:陈晓倩,联系电话:0551-62999805,电子邮箱:25889126@qq.com。


特此通知。


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

2024年4月11日




来源 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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